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张剑秋等免职的通知
省院机关各部门:
经2024年10月31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剑秋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胡丽丽、许策、王晶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