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刘兆达等免职的通知
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
经2023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兆达、滕飞、程歆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