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0-12-31
来源:鹤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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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6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6
四、人员构成....................................7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
二、收入决算表....................................9
三、支出决算表....................................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2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5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1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18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8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18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8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19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19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20
3
第一部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
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
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
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
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
导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
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
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
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
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鹤岗市
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
4
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四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
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
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
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
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办理相关刑事
申诉案件。
(六)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向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
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抗诉。承办对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
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
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
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七)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
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鹤
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
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相关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八)第七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
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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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
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工作。
(九)法律政策研究部。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
究和检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检
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综合业务部。负责受理向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
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
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
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检
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十一)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承担
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鹤岗市人民检察
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办理司法检验、鉴定、勘验、检查、电
子证据等检察技术业务。规划、实施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十三)检务保障部。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负责本
级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服务保障社会
化工作。
(十四)干部部(警务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院党组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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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
理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负责本院离退休
干部工作。负责院机关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管理司法警察工
作。
(十五)基层工作部。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开展全市基层人民检察
院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和表彰奖励工作。
(十六)宣传教育部。负责开展检察宣传、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
管理新媒体。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政治部
的日常工作由干部部(警务部)、基层工作部、宣传教育部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人民检察院职责,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内设下属事业单位
1个,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是包括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本部以及
下属 6 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其中,行政单位7家,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7
2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3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4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5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6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7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四、人员构成
黑龙江省鹤岗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部门实有人数378人,其中在
职人员26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1人。
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 总表
9
二、收入决算表
10
三、支出决算表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总表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故本表无数据。
16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初结转和结余为782.62万元。
2019年收入为7717.48万元,比上年增加1270.39万
元,增长1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6.02万元,比上
年增加1477.4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2309接
访大厅建设所需的维修维护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
2019年支出为7856.97万元,比上年增加809.68万元,增长
11.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2309接访大厅建设所需的维修
维护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6362.22万元,比上年增加576.9万元,增
长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2309接访大厅建设所需的维修
维护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6.69万
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干警工资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24.61万元。增
长13%。主要原因是干警普调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73.3万元。比上年增加51.49万元,增长
16%,主要原因是干警普调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为643.12万元,结余分配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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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支出为7176.8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45.58万
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5803.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51.62万
元,具体为:检察支出5803.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151.62万元。原因为:12309接访大厅建设及检委会议室改
造工程所需维修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04.36万元,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59.35万
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4.36万元,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增加
及普调工资。
卫生健康支出196.2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63万
元,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28万元,比年初预
算减少12.63万元,原因为:个别单位12月份未缴存,结转
下年缴存。
住房保障支出317.7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3万元,
具体为:住房改革支出317.7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3万
元,原因为:支付上年结转的未缴存金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5049.46万
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5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为3494.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323.52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普调工资和津贴。
18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9.53万元。比年初预算
增加98.54万元,原因为:离退休干警养老金滚动增加。
3、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41.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96
万元,原因为:按文件要求追加福利费预算。
4、资本性支出3.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8万元,原
因为: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从“聘用辅助
人员劳务费”中调剂金额到“办公设备购置”用于购买设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
123.38 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1.03万元,比上年增加8.8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 0.54万
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出国1人,参加省院组织检察机
关培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17.49 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63
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为无偿调拨车辆
缴税金额;公务用车运行费100.2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9.37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5辆;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
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为0.3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8
万元,其中接待团组数为2组,接待人数为8人。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46万元,比2018年
增加91.62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福利费支出增加。
19
(3)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35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支出 19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59 万元、政府采
购服务支出118.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 台(套)。2019 年本部门公务用车
比上年增加 7辆,均为省院无偿调拨车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5辆。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部门对 2019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省级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工
作,其中,自评价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76
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28.5%。 绩效自评价平
均得分98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量化了数量指标、质
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使预算项目能够客观进行
评价;二是明确了效益指标,对实施预算项目能实现的效
益进行了准确描述;三是科学设定了用户满意度指标,通
过用户满意度对项目进行评价。通过以上指标的设定,达
到了绩效评价的效果,对资金的使用绩效有了全面客观的
评价,充分说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的有效性。发现的问题
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内容编制不够细致;二是绩效目标
20
指标没有量化,只能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价;三是部分
项目落实时间晚于预计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
步加强绩效理念,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的相关知识。;二是
积极与预算项目责任主体沟通,研究项目内容,细化绩效
内容,量化评价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
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
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的支出。
侦查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
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控告申诉: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
支出。
其他进修及培训:反映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
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
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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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
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
疗补助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
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
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
贴。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
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
公共财政预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
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
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
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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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反应单位所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
费的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住
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应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
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
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
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
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
的综合性评价。绩效评价的过程就是将员工的收集工作绩
效同要求其达到的工作绩效标准进行比对的过程。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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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
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
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
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
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
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