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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立

时间:2019-01-09

来源:兴山区检察院

录入:兴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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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8日上午,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兴山区委书记孙宇同志,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华明同志,区人大主任李树楠同志,区政协主席宋玉英同志,区委常委张祥臣同志、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兴山公安分局领导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挂牌仪式。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前身是职务犯罪举报中心。随着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转而隶属监察委,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转型至此。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控告事项主要有七大类:
    (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三)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四)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五)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六)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七)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
另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环保、食药监、国资、国土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外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探索实践符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行规律的配套机制,推动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维护公益、强化诉讼违法监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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